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法人授权的其他经济组织,只需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等资料,即可向发卡机构申请商务采购卡。如申请外币单位卡,还需具备稳定外汇来源,并能够合法支配其外汇的账户。每个单位可申请若干张单位卡,其持卡人资格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书面指定或撤销。申领单位将承担单位卡所发生的全部债务。
而对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合法、稳定收入,并且信誉良好的中国公民、常住国内的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均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向发卡机构申请信用卡个人卡主卡。主卡持卡人还可为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申请副卡。
值得一提的是,持卡人名下不同账户共享同一信用额度,主卡持卡人与副卡持卡人也共享同一信用额度。在信用额度内,主卡持卡人可设定副卡的使用限额。所有交易款项及相应的利息、费用等均记入主卡账户,主卡持卡人对主卡及副卡项下发生的债务承担完全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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